教書簡單拉~教人才是最難的..N年前的事情

這事件的狀況有點複雜,今年任教的畢業班級,在學期中發生了學生作弊事件,不過情況有點特殊,就是學生A在月考時候因為身體不舒服,提早交卷,在交卷同時,發生了一些狀況,A因為趕著跑廁所,沒有及時處理,監考老師就認為協同作弊, 就因此引發許多後續問題。
在那個時候我是科任老師,自己跟班上同學感情很好,在事發之後,徵得當事人A、B的同意,就利用上課時間討論這件事情。

說明我自己個人的感覺,也告訴學生「身為老師的想法是什麼」、「以後應該怎麼處以」。(之後所有事情算是順利解決了。)

沒有想到與另外一個同事聊起這件事情的時候,額外出現了插曲-就是學生A在我公開討論後,似乎又傷心地跑去輔導室,同事轉述輔導單位的說法是「好不容易已經安撫學生情緒,我又再次挑起..」

我也無意去探詢當初是怎麼處理的,只能說就算我徵得當事人的同意,也可能只是當事人不要想在同學面前示弱的表現吧!!

在那當下,我以為我幫了學生-因為將來他們也會站在相類似的角色去判斷類似的事件,我僅希望他們不要犯了與現在相同的錯誤。但沒有想到,我也同時傷了當事人 Orz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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