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種省思-是財團欺壓人民?還是自己欺負自己

今天去買相機的時候,發生一件插曲,順道說說吧。

買東西向來會比價是我們的天性,我投票完繞一圈建國路。最後我在建國路買D90的機身+垂直把手。



最後我殺到了23,000(機身,公司貨),填寫交易單時候,店家另一個員工看到價格時候臉上充滿訝異,因此~我猜跟我談價格的員工是犧牲了自己的利潤,甚至可能犧牲到自己的月薪。

建國商場的業務,賣東西,如果虧本賣的話,是會扣薪水的。或是賣東西沒有賺錢的話,是沒有業績獎金。(那店家是財團嗎?)

回歸我想表達的,看旅展-我們要便宜,逛百貨公司-我們要便宜,買電腦要便宜。假設旅行社/百貨公司/電腦公司不能倒,那~~倒楣的是??

當我們什麼都想要便宜的時候,可以提供足夠便宜的東西...當然只剩下政治人物定義的「財團」。

因為只有「財團」能提供大量的製造/談判原物料的能力,及提供大量工作機會。

與其說 財團欺壓...倒不如..想想我們自己...是不是我們自己欺負自己呢?

薪資的低落...你我的都有分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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