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 Adsense 2013觀察

2010年以前,在台灣,要衝高流量-只有旅遊/吃/介紹3C用品類型的部落格,廠商也比較願意投放廣告。



我的部落格不是人氣部落格,只是單純提供教學資源,多數人都是下載完畢就走人,流量也衝不高。畢竟,教育類型的部落格,因為台灣學生人口數少,補習班多流量低,同時也只有補習班會投廣告。

我後來慢慢增加其他不同的內容,比方說我自己愛用軟體介紹,攝影的想法,才開始有不同類型的廣告出現。

只是這幾天,仔細看了Google Adsense收入的點擊來源,目前來自Blogger部落格的點擊很低,來自google site的下載區點擊次數上升。

其實,我在Google site放的都是講義檔案,樣版都很簡單。此外Google Site的自由性相對高,Google Site 每一頁都至少放置一個Google廣告,可以將廣告安插入每頁文章任意位置中。由於每頁主題都很固定,出現的廣告內容都能配合原本主題。相較之下,Google Blogger 只能依照限制放置在固定的位置。

舉例來說,最近增加一頁是提供學測模擬考題,而出現的廣告多半是「學測總複習」相關的廣告。

簡單說,Guest 看我的Google site「網頁」時候,可能因為我的版面方式而產生「類誘導性點擊」或是「誤擊」的機率高了點,既使總體點擊率依然在正常的 0.3~0.4%,也符合Google Adsense政策規範。

但是我想在Google 眼中,我這樣的人為數頗多-等同用它的資源再從它口袋中掏錢。也難怪它要關閉Google Site與Google Adsense之間的API,也同時禁止從Google site 引用外來連結的Js檔。

再次驗證-Google 本質是廣告公司... =.=

附帶一提的是,當年接行政後,觀察過自己學校網頁流量,大約是我部落格的10倍,如果法規允許學校網頁放Google Adsense的話,我想每個月至少有30~40美金收入(可能更高),不無小補。

如果以雄中的網頁來說,我想一個月100美金不是問題。只是這個國家很奇怪,既然都要求校務基金自籌,同意學校出租場地賺錢,卻不同意網頁空間放置廣告賺錢。

當時學校會計主任很善意的提醒我:「法規沒立法前,雖然屬於灰色地帶,別衝太快」,我就知道他的意思勒XD

補充說明:
Google Site (協作平台)是一項免費的網頁服務,提供基本模組。使用者只需要提供資料,每個使用者僅提供100MB的空間
但是我的Site 是屬於Google APP for Free(現在Google 早已停止註冊),所以我的空間有10GB

延伸參考:
[Google Adsense]詭異的呈現方式
[Google Adsense]廣告版面配置與收入的關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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