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教育觀 #過往 #探究實作

今天幫人做模擬口試訓練,其中一位老師講到開設物理專題的困難點-學生分組太多,老師無法每組兼顧,還是需要兩位老師同時開選物理專題(我無法原意轉傳)

這讓我想到之前在東中帶數理實驗班的狀況,這三屆的數理班之所以讓我印象深刻,就是解決所需要的相關東西、理論,就搞得我的頭很大。 第一次的時間點應該是民國95~96年(2006~2007年),那時候科展允許一件作品有四位學生。原本物理組學生,剛好分成兩組,因為很多因素就變成了3組,好在這群孩子很爭氣,分區賽都拿獎,兩件進了全國賽。(物理科、應用科學科)

當年為了學生科展主題需要分析研究標的的動態,無意間找到免費軟體tracker video,當時的版本是 0.68。
第二次是 該屆的物理組學生不想參加科展,有5位學生想玩英文物理辯論(IYPT),還真玩。為了這10個題目的後勤支援,我就沒辦法兼顧剩下的學生 (白話是自生自滅)。雖然沒得獎,這5人倒是玩得很開心,一位學生還被拉去當國手代表國家去伊朗(?)比賽,順道帶回銀牌(?!)。 到我離開台東那年,也剛好帶到高二數理班,此時改成科展作品僅限三人一組,學生也只好分成三組。因為IYPT,題目來源不成問題。剩下的問題依舊是協助學生解決設備、理論等。最後成果也是相當美滿,至少對我而言是-三組都拿獎,佳作、優等、特優(進全國),尤其在我即將離開的時候。 個人簡單地總結一下: 可能是力有未逮吧,我自己最多就是處理三組專題(三個題目),再多的第四組就是被我弄成放生狀態。如此,以我的經驗對應108課綱中的探究實作的四大標題-發現問題、規劃與研究、論證與建模、表達與分享。我真心覺得【定題】(或是稱為設定範圍)成了課程是否能順利執行的關鍵之一。

定題的寬與窄又會因為各校學生基本知識能力的差異而有所不同,也會決定授課教師授課程深度。所以,我非常厭惡自以為是的探究實作課程計畫的外部檢視,還是名為檢視,實為審查的伎倆。
課綱表定 各校課程計畫審查由各校課程發展為員會負責,送主管教育機關備查。當年規範此項文字就是基於 學校本位概念。


然而開始正式施行108課綱之後,我回想以前整學年四節連堂的過往,對照現在探究實作課程-連四拉二的慘烈。以前的四節連堂似乎也沒甚麼。 只能說理想與現實之間的拉扯,總歸要回到現實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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